空袭东京的杜立特是什么军衔
原文
When a Japanese picket boat spotted the Navy task force before the planned launch time, he displayed the ability to take a calculated risk and demonstrated the moral courage needed for high command by ordering the flight to leave early, lengthening the journey by 250 miles.
没错,这段原文的主角正是 詹姆斯·哈罗德·杜立特 (James Harold “Jimmy” Doolittle)。八十年前,他率领轰炸机小队首次奔袭日本本土,极大地鼓舞了美国上下对日作战的士气。对这一故事不熟悉的小朋友,可以看看电影《珍珠港》的剪辑。
剪辑的1:03处,有人向杜立特报告"I don’t know, Colonel",中文译为「我不知道,上校」。 然而,称杜立特为「上校」是不准确的 。
杜立特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投笔从戎。他驾驶飞机的能力过人,屡创飞行记录。1925年,他在麻省理工学院获得航空工程学博士学位。1930年,他退役并进入壳牌石油公司,退役时为少校。此后,杜立特仍不时参与军方的试飞工作。二战爆发后,杜立特以少校军衔重回现役。突袭东京的故事发生时,他升任中校刚刚三个月,原本距离晋升上校还早得很。
无独有偶,文首原文的译文写道:
译文
当一艘日本警戒艇在计划起飞时间前发现了海军特遣部队时,他随即命令飞机提前起飞,足足将航程延长了250英里,突显了他作为 高层指挥官 深谋远虑、敢于冒险的可贵品质。
要知道,参与护送路航轰炸机的美国海军第16特混舰队的指挥官是小威廉·弗雷德里克·哈尔西(William Frederick Halsey, Jr.)。哈尔西是一名老兵,一战期间就是中校,此时是海军中将。相比之下,率队实施轰炸任务的杜立特只是搭乘海军航母的一名陆军航空兵(United States Army Air Forces)中校,实在算不得「高层指挥官」。译文的问题在哪里?
让我们回到故事里。杜立特在回忆录里说,十六驾轰炸机全部有去无回,当时以为自己即便活着回国,等待他的也是军法审判。结果却大相径庭,他还没回到美国就已晋升准将。不仅如此,回国后,罗斯福总统还以国会名义向杜立特颁发了 Medal of Honor (荣誉勋章),这是美国军人能够获得的最高褒奖。也就是说, 飞行英雄杜立特一辈子没当过「上校」 。
再看原文。“displayed the ability … and demonstrated the moral courage needed for high command …” 说的是这次行动所展现出的胆略够得上「将军」的标准。这其实是为后文他 越级晋升准将 所作的铺垫。
词义方面还有一些需要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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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flight,“a number of aircraft in the U.S. Air Force forming a subdivision of a squadron”美国传统英语词典,建议译为「飞行小队」或直接「机队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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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journey, “an occasion when you travel from one place to another, especially when there is a long distance between the places”麦克米伦高阶英语词典,建议译为「任务」 ,暗指此次路程之不易和惊险。译文「航程」指"飞机从起飞至着陆在空中飞行的水平距离"大辞海,更像一个术语,而且索然无味。
修辞方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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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构上,原文 when …, he displayed xxx and demonstrated xxx by xxx 并不契合中文读者的习惯,这里可以依习惯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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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 the ability and the moral courage 排列整齐,可以沿用。
综上,译文可以改为:
建议
计划起飞时间前,一艘日本警戒艇发现了海军特混舰队,他命令轰炸机队提前起飞,任务因此拉长了250英里,这不仅展示出冒险一搏的才略,更凸显了视死如归的胆气,堪称帅才。